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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兴•相王城市广场、春晓花园及隋唐运河古镇等项目竣工结算审核中标候选人公示

发布日期:2022-04-21 浏览次数:6526 发布人:安兴发展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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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项目编号:ZQLYAH-20220331)

一、项目相关情况

项目名称:安兴•相王城市广场、春晓花园及隋唐运河古镇等项目竣工结算审核

招标方式:公开招标

招标公告发布日期:2022年3月31日

开标日期:2022年4月20日

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: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
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247号弘皓大厦8楼

企业业绩:

1.六安融信海亮江湾城一期总承包工程

2.蚌埠东方都市七期C组团49A-49F、53#、62#及8#地下室工程

3.西城山水居1#、4#、7#、8#、9#楼等建设工程

4.庐江佳源东方都市三期建安工程3#-7#楼、12#-13#楼、24#-25#楼及3#地库工程

5.华邦书香里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

6.庐江佳源东方都市一期建设工程

7.西城山水居2#、3#、5#、6#楼工程等建设工程

项目负责人业绩:

1.徽盐世纪广场项目(安盐滨湖BH2012-17地块住宅部分)

2.六安华邦新华城1号地块施工总承包结算复审

3.上海华泰商务中心项目总承包工程

4.六安华邦新华城8号地块施工总承包结算复审

项目负责人:王永刚

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:安徽皖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
第二中标候选人地址: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南二环路交叉口绿地中心A座1201-1205、1215-1220

企业业绩:

1.安建·淮北棚改项目第一标段(东岳雅苑南区36#)

2.濉溪县河西棚户区安置房工程

3.天都首郡一期主体工程

4.安建锦绣花园·桃花园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

5.安建·尚河源筑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(一期)

项目负责人业绩:

1.阜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公寓和人才周转房工程

2.濉溪中梁国宾天下((2014)012#号)项目总承包结算

3.安建·枫林源筑第二标段项目工程

4.中梁国宾天下御府(濉溪县2017-12地块)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

项目负责人:李必章

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: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
第三中标候选人地址: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26号附4号27楼2号

企业业绩:

1.滨湖菊园工程二标段施工

2.绿洲嘉园二期安置区代建项目

3.庐江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、病房楼工程施工

4.忠县人民医院迁扩建项目(二标段)-门诊医技楼工程

5.阜阳市南城河安置区二期工程

6.磙桥安置房一期(一标段)工程

项目负责人业绩:

1.合肥红星美凯龙四里河工程

2.合肥高新区南岗科技园第二复建点(东组团)工程

3.中国(合肥)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一期孵化园A区

4.合肥高新区城西桥家园D组团工程施工

项目负责人:吴向东

第四中标候选人名称: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

第四中标候选人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51号秀珍大厦A座18楼

企业业绩:

1.蚌埠市交通香樟名都小区工程

2.东台市商业小区工程

3.淮北隋唐运河古镇·运河大观园施工

4.徐州市新城区小韩安置小区二期(北地块)

项目负责人业绩:

1.福康美墅中式庭院二期工程

2.融汇领御庭院项目

3.济南市历城区郭店街道曹家馆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

4.圣景御苑一期项目工程

项目负责人:程伟

招标人名称:安徽安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

联系人:郑东号

联系方式:15056397626

招标代理名称: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
地址: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与兰州路交叉口中建智立方六号楼7F

项目联系人:吴工、徐工

联系电话:18556512977、17729976308

公示期: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4日。

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,以书面形式向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,联系人:吴工,联系电话:18556512977。

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,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投诉,联系电话:15056397626。

公示发布媒介: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.cebpubservice.com、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www.ahtba.org.cn、优质采云采购平台(http://www.youzhicai.com)、安徽省旅游集团、安徽安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。

二、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
(一)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1、异议人名称、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;

2、被异议人名称;

3、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;

4、相关请求及主张;

5、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;

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,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,否则不予接收。

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1、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
2、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;

3、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
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、恶意异议,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。

对于提供虚假材料,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,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。

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,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。

特此公示。

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
2022年4月21日

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2195号